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《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》,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,近日,高阳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。在高阳县法院的远程庭审现场,人民监督员旁听了王某等人窃取、收买、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一案的庭审全过程。
庭审现场,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在法庭调查、举证、质证、法庭辩论、发表公诉意见等环节的履职行为进行了全程全面观摩监督。庭审结束后,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强烈的正义感、深厚的法律积淀、良好的庭审掌控和应变能力赞叹有加,并高度肯定了高阳县检察院的司法担当。
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,有利于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,促进司法公正。人民监督员是人民群众的“代言人”。今后,高阳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,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,实现办案“三个效果”的有机统一。